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实施细则

2022-12-30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3.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三、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至少由3名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照学校报名基本条件,依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专家组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以此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一)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由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

1)申请者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2)专家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二)硕博连读综合面试与申请考核同时进行,同样要求。

(三)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20233月上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时统一发布。

五、录取工作

(一)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学院将学校下达指标按招生导师合理分配。

(二)拟录取原则: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情况下,优先向优秀人才、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导师倾斜。

六、监督机制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19306   监督电话:0551-62901326

 

机械工程学院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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