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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8-01-17 作者: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教学业绩奖励暂行办法》(2017年度修订版本)》(附件1),现统计2017年度教师个人教学业绩成果。请于1月18日17:00之前提交2017年度机械工程学院个人教学业绩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学院教学办(格物楼305)院长助理朱立红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XY_CXCY@163.com(注意大小写)。
统计填写说明:
1、统计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第一届机电、机器人与自动化国际会议(ICMRA2018)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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