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各博导及相关博士生研究生:
为规范博士生培养环节,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学校拟开展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我院有关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 本次考核对象
2023级全体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
二、 考核要求
1.中期考核由3~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专家组负责考核工作。
2.中期考核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采用PPT汇报的方式进行考核。PPT结合开题报告进行(陈述10分钟),PPT需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学习与科研总体情况;②已开展的学位论文工作;③下一步工作计划;④创新点与预期科研成果。
3.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延期考核和不通过。所有需要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分组(具体分组另行通知)将PPT汇报在答辩前发送至所在组答辩秘书,答辩考核后答辩秘书将考核专家组组长签字后的《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集中答辩记录表》转成PDF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发给研究生教务员存档。学院将考核结果排序报研究生院备查。
三、考核流程:
2025年1月5日以前,学生本人按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关模块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
2025年1月13日以前,由导师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导师评语、系所意见(请学生本人系统内提交个人材料后提醒导师)。
2025年2月16日之前各团队分组对学生进行考核,学生PPT汇报,专家考核,本次中期考核答辩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线下集中答辩时间及地点各组考核秘书自行通知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学生,请自行联系答辩秘书进行线上腾讯会议方式答辩。
四、考核结果:
1.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半年后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
2.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应予以分流,即延期毕业、退学或由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
3.中期考核后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其享受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五、未尽事宜请参照《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