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确定,复试名单由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
(三)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方式见后期调剂通知。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3月29-30日,考生应于综合面试当天7:40分前到达候考教室抽签确定复试次序。
3月29日复试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工业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
3月30日复试专业: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机械。
复试地点另行公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4:00-18:30,地点:合工大屯溪路校区格物楼214会议室,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校。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审核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交验本人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考生请提供学院开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往届学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在读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在职定向考生承诺书》(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yjszs.hfut.edu.cn/2025/0317/c13538a310757/page.htm)。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核查入伍前入学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审查人在考生初试准考证上签字后加盖学院研究生教务公章。未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资格审查阶段,学院将组织考生签署《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
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学院主要参照已公布的复试综合笔试大纲命制试题,试题涉及的专业知识主要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
(3)专家提问。专家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
(1)考生用外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为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
(3)专家提问。专家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范围为近期时事政治,重点考察《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
(七)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八)复试组织要求
考生复试侯场期间可以查阅纸质资料,但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脑、智能手表等通信和网络设备,相关设备由学院统一保管,复试结束后返还。
(九)复试相关信息获取
学校和学院将在校研招网和学院网站上及时发布关于复试、调剂、录取等相关信息,学院根据情况可能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短信、QQ等方式进行联系告知。考生应密切关注各类信息的发布情况,如有疑惑,请联系学院进行咨询了解。
三、调剂办法
(一)调剂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将发布在调剂复试通知中。
(二)调剂复试内容
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相同。
(三)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5、满足我院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具体要求见调剂复试通知)。
(四)调剂具体流程
1、我院将调剂复试通知(主要包括调剂专业、调剂计划数量、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咨询服务电话等信息)报送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2、学院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3、申请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
5、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6、学院组织考生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五)调剂具体要求
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保证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考生志愿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学术性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六)成绩计算
调剂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同一志愿复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体检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工作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按每个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录取;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排序录取。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专业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根据校研招办发布的2025年招生目录、招生计划中分配指标,参考考生志愿,按照学院、智能院、交叉院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所属单位。
(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
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七、监督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违反纪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二)实行现场巡查制度。学院监督小组将到各复试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实行复议申诉制度。学院将实行复议申诉制度,复议申诉的联系方式如下:0551-62919306,联系人:王老师。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提出复议,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监察处提出申诉。
八、缴费
(一)缴费标准:参加复试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为120元。
(二)缴费方式: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登录时招生项目请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 按提示信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点击“复试信息确认及复试缴费”, 进入后完成复试缴费操作。系统开通时间3月24日上午9:00。
九、其他事项
(一)学院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在学院规定日期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学院指定地点。
(二)学院督促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学院将收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