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合工大政发〔2022〕109号)文件精神,根据前期调研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通过,现《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26年版)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6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书面材料交至格物楼306)。联系电话:0551-62903212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5月25日
具体办法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26年版)
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1月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特点,制定出本评定办法。
一、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在校研究生上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本学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院内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在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3.经认定的学术失范行为;
4.经认定的考试作弊或违纪行为;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6.未按照规定承担助教、助管工作;
7.本人导师书面建议取消其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8.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不服从学校管理制度的;
9.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该学年在学习、科研或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硕士研究生,在评定时可优先考虑;
2.凡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该门课程最终成绩按原始成绩扣减 20 分后核算;
3.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重新入学后当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该生原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执行。
二、基本内容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级,比例及金额原则如下: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奖励标准为7000元/人/学年;
二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为40%,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三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二等级,比例及金额原则如下: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为50%,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学年;
二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50%,奖励标准为16000元/人/学年。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成果认定时间范围为上学年9月1日至本学年8月31日(含当日)。
三、基本原则
1.评选过程中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并取消研究生期间任何评奖评优资格。
2.参加统一考试的研究生根据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排序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遵循先推免、后统考的次序;二、三年级的硕士/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根据研究生的综合测评与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院教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及学生代表为组员。
4.硕士研究生具体名额按照比例分配到学院二级学科点,博士名额按学博、工程博士分类比例分配。
四、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
(一)基本内容
综合测评内容包括A、B、C、D四个方面。A类指思想品德、B类指学业成绩、C类指学术科研创新、D类指社会公益。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A、B、C、D四个方面的权重分别为10%、40%、30%、20%。
三年级硕士研究生A、B、C、D四个方面的权重分别为10%、30%、40%、20%。
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A、B、C、D四个方面的权重分别为10%、30%、40%、20%。
(二)测评方法
1.A类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本人自评,最高25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生学生手册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班级互评,最高25分。由班级同学进行综合互评,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3)导师评价,最高25分。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评价。
(4)辅导员评价,最高25分。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及配合学院开展工作的积极度。
2.B类学业成绩计分标准
研究生/博士二年级计算公共基础课成绩,研究生/博士三年级计算专业学位课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学业成绩K=X/Y。其中X=各计算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计算课程学分的总和。
(公共基础课:指学校开设的英语、数学、政治类课程。)
课程成绩若按优、良、中、及格的等级计分分别相当于95、85、80、75分,两级制及格(通过)、不及格(不通过)的等级计分分别相当于75、0分。
3.C类学术科研计分标准
(1)学术成果加分
类别 |
项目 |
排序 |
分值 |
备注 |
论文 |
《Nature》《Science》《Cel1》等正刊论文 |
1 |
200 |
1、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2、不同级别的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 3、刊物级别以校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刊物级别为准;一般学术刊物要有刊号,且论文与本专业相关。 4、论文作者只认定第一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其他排名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 5、非本学年的论文不予加分,所有论文或著作加分均应有收录该论文的书籍原件证实,或附有版面费收据并经导师签字证明的论文录用函,否则不得加分。
|
《Nature》《Science》《Cell》等子刊论文(不含Science Advances和Nature Communications) |
1 |
100 |
影响因子大于10的高水平期刊论文 |
1 |
50 |
本学科认定的其他A类期刊论文 |
1 |
30 |
本学科认定的B类期刊论文 |
1 |
20 |
本学科认定的C类期刊论文 |
1 |
10 |
专利 |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
1 |
20 |
1、若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2、发明专利实审10分封顶。 |
国家发明专利实审 |
1 |
5 |
科研 成果奖 |
国家级 |
200 |
有本人姓名的获奖证书
|
省部级 |
一等奖 |
100 |
二等奖 |
50 |
三等奖 |
30 |
科技竞赛成果奖 |
获“三大赛”国家级奖励 |
最高等级奖 |
200、100、50(排名得分,下同) |
有本人姓名的获奖证书 (以学校创新创业部门提供的附件为准) |
第二等级奖 |
100、50 |
第三等级奖 |
50 |
思政成果 |
省部级或学校发布的思政成果 |
校级 |
2 |
国家级、省部级或学校发布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省级 |
30 |
国家级、部级 |
50 |
(2)科研项目突出贡献加分表
类别 |
备注(在研期内) |
总分值 |
备注 |
项目贡献 |
国家级重大项目或单项可到校经费≥350万元的国家级项目 |
200 |
1、项目贡献度打分表,导师签字; 2、同一项目可按照贡献度分配给不同学生,累加不能超过项目总分; 3、不同项目的贡献分值可累计计算;同一项目在规定结题年限内,每年计分上限保持不变。 4、项目延期不加分,此项加分按照年度进行。 |
国家级重点项目或单项可到校经费≥150万元的国家级项目 |
100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单项可到校经费≥80万元的国家级项目 |
50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单项可到校经费≥50万元的国家级项目 |
40 |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可到账经费)*0.4 |
其他科研项目及横向课题 |
(到账经费)*0.3 |
注:
(1)在校学术委员会评奖公布的重点监控期刊目录所在期刊科技论文不给予加分。
(2)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均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无关不给予认可。
(3)以上所有成果第一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智能院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
(4)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支撑材料要求如下:
类别 |
支撑材料 |
项目 |
1.项目贡献度打分表+导师签字。 |
论文 |
1.发表(见刊)的期刊论文: 中文期刊:期刊首页+目录页+文章首页复印件; 英文期刊:英文录用通知邮件(需带有accept及邮件接收时间)+英文论文文章首页(需带有accept接收时间) 2.正式录用的论文: 中文期刊:录用通知+缴费证明+文章首页复印件。 英文期刊:英文录用通知邮件(需带有accept及邮件接收时间)+收缴费证明(如有)+拟录用上传草稿 |
专利 |
1. 实审状态:专利公开说明书首页+进入实审状态通知书复印件; 2. 授权状态:专利授权说明书首页或者专利证书复印件。 |
科研及竞赛获奖 |
1.获奖证书复印件。 |
其他 |
1. 需提供所获成果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