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申报2023年度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教学效果测评有关事宜的通知》(合工大政发〔2024〕107号文件),为更好完成我院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的教学效果测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内容:
1、教学工作量是否满足《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34号)文件要求。
2、教学过程是否满足《合肥工业大学规范教学过程指导意见(修订稿)》(合工大政发【2021】11号)的要求。
3、重点测评2021-2022、2022-2023两个学年四个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过程、持续改进及教学效果。
4、其他教学情况,例如教学改革、教学竞赛、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教材编写、参加教学公益性活动等与教学相关的情况及标志性成果。
二、测评流程及注意事项:
1、学院教学效果测评答辩会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下午14:00,地点:格物楼308会议室。
2、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未填写、填写内容不恰当未形成有效持续改进、过程考核成绩不合理,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申报人员须提交最近四个完整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1)课程教学大纲;(2)明细成绩表;(3)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测表(含附件课程考试情况分析)。申报人员须将上述材料统一放至档案袋中(封面标明姓名、系所单位、现任职务、申报职务),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1:00前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格物楼305室,电话:62919305),逾期不交或材料不齐全视为本次教学效果测评不合格。
3、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申报人员近五年教学工作量(任职未满五年的按实际任现职年数),并将审核结果报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
4、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召开教学效果测评答辩会,申报人员须准备答辩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过程管理办法、教学持续改进措施、以及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励/教学竞赛/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教材编写/等标志性成果相关情况等。
5、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根据教学资料审核和答辩情况进行测评排序,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按不超过学院总申报人数的20%推荐“优秀”。
6、存在以下典型负面清单时,直接认定为“不符合申报条件”:
(1)教学工作量不满足要求;
(2)教学过程严重不规范;
(3)申报当年度发生Ⅲ级教学事故,两个年度内发生Ⅱ级教学事故,三个年度内发生I级教学事故;
(4)授课过程传播不正当言论;
(5)学生对其教学效果反应较差。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2日